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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6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20名,学习方式:全日制。具体专业分配计划待复试时确定。
二、报名办法:
1、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考生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相关项目后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盖章(无民教处的到高教处盖章);
2、考生凭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到所在地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8:00至23:00;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
三、报名地点
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设立的报名点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06年1月14日、15日
六、考试地点
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设立的考点
七、考试方式
采取全国统考方式
八、招生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考试科目
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确定录取分数线
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十一、复试
复试参加汉语水平测试,其他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录取
录取名单由我校确定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批准。
十三、住宿及生活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附件2:《报考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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