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公告栏(首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凭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
三、报到时间:2005年9月3日、4日8:00-17:00。届时我校将在北京站、北京西客站安排接站。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须交纳以下费用(按人民币计):
(一)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类新生:
1、 住宿费:900元;
2、 被褥费:550元;
3、 军训伙食费:300元;
4、 警服置装费:1000元。
(二)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类新生:
1、
培养费、基建费、设备费:10000元(法律硕士专业第一年20000元,以后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900元;
3、被褥费:550元;
4、军训伙食费:300元;
5、警服置装费:2000元。
以上费用均由校计划财务处统一代收,多退少补。新生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五、除委托培养和定向类新生外,其他新生均须将户口迁移至公安大学。户口迁移证须自带,报到时统一交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自报血型和身高。
新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入学通知书中姓名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
2、 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应详细标明所在省、市、县,否则将予退回;
3、在当地补办身份证的新生交照片后未发证的,须标明“身份证未发”,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六、新生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应分别转至公安部机关党(团)委。
七、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在职人员,一律将工资关系、调价补贴、副食补贴转至我校;住房公基金由原单位封存,毕业分配后回原单位调取;各类保险由考生和原单位协商处理,我校不予接收。
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还须将被装卡等材料转到我校(为公安系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可不将被装卡转至我校,但须开具着装证明,并随身携带冬装、春秋装和夏装)。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