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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查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成绩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5]25号)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招研〔2006〕7号)有关接待考生查询初试成绩的规定,现将考生查询考试成绩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或评卷点提出查询申请。我校和评卷点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2006年3月21日至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统考科目主观题(非机读卡)部分和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复查;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由评卷点负责组织复查。
三、考生需查询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成绩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以下地点查询:
政治理论、西医综合答题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红二楼)。
英语答题卡1:北京理工大学红楼(图书馆西侧)。
四、考生如需查询统考科目试卷主观题部分或招生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时,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审查同意并核准其身份后,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对于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要予以纠正。复查结果将于3月24日至25日通过本网站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生提交申请时,申请中要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证件号码、查询科目名称及代码、查询理由等内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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