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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报名事宜的补充通知
报考我校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后,将本人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费30元(报考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无须交纳报名费),于2005年9月5日至15日挂号寄至我校。
我校将在复试前统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8
研究生部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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