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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研究生新生交纳入学费用的说明
按学校规定,在职研究生新生来校报到时需一次性交清入学须知中所列各项费用。请仔细阅读汇款有关说明:
一、 汇款方式:
请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各地的营业网点办理个人汇款。
收款人全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收款人账号:0200020009008907846
收款人汇入地:北京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白云路分理处
二、 汇款注意事项:
1、必须写清楚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名称(请不要填写家长姓名)。
2、请新生将汇款回单带到学校,新生凭汇款回单到学校办理各项相关事宜。我校计划财务处收到汇款后,将学费发票发到新生手中,发票请个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汇款金额应与入学须知要求的金额一致,不得多汇或少汇。
4、汇款须于9月27日前(含27日)从银行汇出,
否则不能及时倒帐。未汇款的学生,请自带现金,于报到日办理交费手续。
三、 汇款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10-8390312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财务处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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